各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简称“拔尖计划”)2.0秘书组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度拔尖计划2.0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钱学森学院面向全校征集优秀课题,择优推荐5项(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2项)上报至教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范围
研究课题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能对拔尖计划2.0深入实施提供指导。申报人可围绕“拔尖学生早期发现和选拔模式研究”“拔尖学生培养模式研究”“拔尖学生成长跟踪与评价机制研究”“中外拔尖学生培养模式比较研究”“顶尖科学家成长规律研究”等主题申报研究项目,也可根据研究兴趣和实际需要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完成时限为1-3年。原则上结题时间为结题当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研究课题指南》。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我校各基础学科拔尖基地(数学、物理、计算机、力学、基础医学)至少申报1项;其他单位致力于拔尖人才培养研究的教师也可申报。
(二)课题负责人
1.重点课题
申报重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一般课题
申报一般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需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4.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5.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限项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课题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限制要求如下: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拔尖计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拔尖计划”课题的申报。
2.在研的“拔尖计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拔尖计划”课题,我校目前在研课题有2021年立项的6项和2018年立项的2项。
3.在研的“拔尖计划”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新的“拔尖计划”课题。
4.包括在研课题和申报课题在内,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拔尖计划”课题。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
(二)材料提交
申报书由课题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7月7日前提交至钱学森学院(兴庆校区仲英楼B座9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uyusi@xjtu.edu.cn。
(三)钱学森学院初评
钱学森学院将各申报项目汇总后,组织专家通过审阅材料、答辩等形式对项目进行初评,择优选择5项统一上报教育部拔尖计划2.0秘书组。
联系人:司如雨
联系电话:82668600
邮箱:ruyusi@xjtu.edu.cn
附件:
1.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研究课题指南(2022年度)
2.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研究课题申报书(样表)
钱学森学院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