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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少年班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资助申请的通知

日期 : 2018-12-14 点击数: 来源:

各相关学院:

为加快推进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少年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学生的培养质量和国际竞争力,钱学森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钱学森班、少年班学生赴国外(不含港、澳、台地区)交流学习资助申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资格

1.我校钱学森班、少年班在读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出国交流未受过学校、国家资金资助,申请资助项目未获其他资金资助。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政治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学校处分。在评优、项目申报中无不良记录。

3.访学项目须在2019年内成行,访学结束时,学生仍具有我校学籍。

4.对到世界顶尖学府(世界排名前30)访学的,优先进行资助;鼓励申报长期项目。

二、资助标准

1.长期访学:在国外大学交流学习3个月(含)以上且一年以下者,予以资助往返旅费及生活费。旅费每人不超过1.2万元人民币;生活费每人每月2000元人民币,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天数折算。

2.短期访学:在国外大学或单位参加为期3个月以内的短期实践、暑期学校者,予以资助往返旅费。旅费每人不超过1.2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及评审

1.申报材料:申请人需向钱学森学院联系老师提交《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少年班学生赴国外交流资助申请表》(附件1)、《报名信息表》(附件2)、个人简历、中文成绩单、CET/TOFEL/IELTS成绩单。另需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钱学森班联系人:吴老师 邮箱:wumenghan@xjtu.edu.cn

少年班联系人:拓老师 邮箱:tingtuo@xjtu.edu.cn

联系电话:82668600

地址:仲英楼B-913

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月4日。

3.评审工作:钱学森学院将会同书院、专家进行审核遴选,经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得资助资格学生名单。

四、注意事项

1.以自行联系项目申请资助的,名单公布后,学生在出访前须提交项目背景、邀请人简介、邀请信等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获得正式资助资格。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学生资助资格:

(1)未能按期在2019年内出国访学;实际访学项目与资助项目不符的。

(2)资助人选确定后,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情况或学生有新的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情况出现的。

(3)有捏造申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等欺诈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助资格的。

(4)不遵守国家、学校外事纪律和管理规定,有有损国家安全、利益、尊严言行、触犯出访国法律校规、未经审批擅自出访、逾期不归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3.学生回国后30日内,应按要求向钱学森学院提交成果报告和感悟总结,并接受对在外期间学习情况的考核。提交材料、考核结果经钱学森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钱学森学院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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